• 索 引 号: FJ00123-0300-2016-00296
  • 文号: 闽卫规划函〔2016〕547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16-11-17
  • 标题: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省市县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 内容概述: 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省市县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省市县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时间: 2016-11-25 09:51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卫生计生局: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省市县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国卫办规划函〔2016〕1175号,以下简称《通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报》要求,加快规划编制进度,规划已通过省卫生计生专家论证的设区市应抓紧修改完善并及时上报本级政府审批印发,尚未论证的设区市抓紧上报省卫生计生委论证。同时,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应抓紧审核县(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督促各县(市)务必于2016年12月15日前出台规划,并将规划报备省卫计委。请各设区市于2016年11月25日前将市、县两级规划编制进展情况表(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后传真至省卫生计生委规划信息处(电子版发送至hcm0701@163.com)。
  联系人:黄才茂,联系电话:0591-87852552,传真:87824351。
  附件:1.区域卫生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表
  2.国卫办规划函〔2016〕1175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省市县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2016年1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